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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征收方式

发布:2024-01-05 18:32,更新:2024-05-05 08:08







小规模企业增值税,也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,是指针对小型企业纳税人所征收的增值税。根据相关税法规定,小规模企业是指年销售额在500万以下的企业,这些企业通常由于规模较小,不具备成为一般纳税人的资格或条件,可享受政府的税收优惠政策。

征收方式:
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征收方式通常采用简易征收法,即根据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税额,而不需要进行进项税抵扣。具体计算公式为:应纳税额=不含税销售额×征收率。其中,销售额是指企业销售货物、提供劳务等取得的收入,征收率则根据不同的行业和产品有所不同,一般是3%和5%。

企业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账簿,记录经营情况,并定期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和财务报表。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纳税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确保企业按时足额缴纳税款。

小规模企业增值税的优惠政策:
小规模企业每月应税销售额10万以内,每季度30万以内,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额,超出部分按1%税点征收。

小规模企业的优惠政策延期至2027年12月31日。所以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每季度应税销售额在30万以内,是可以享受免税政策的。

免税政策只适用于增值税普票,如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,是不符合免税政策的,需按1%、3%的税点征收哦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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