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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办佛山注册民办非企业单位必看的资料流程

发布:2024-08-13 17:17,更新:2024-09-16 08:08

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主要依据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》、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办法》及《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管理暂行规定》等法规的非营利性企业单位。适用范围包括企业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。

接下来就跟鼎立信小编一起了解民办非企业的举办资格以及流程吧~


一、申请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:必须获得相应业务主管单位的审查同意。

  2. 规范的名称与组织机构:有规范的名称和必要的组织机构。

  3. 从业人员: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,且从业人员需具备相应行业的从业资质。

  4. 合法财产: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,且需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。

  5. 固定场所:有必要的办公场所,通常不少于一定面积(根据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而定),并提供办公必备的设施设备。


二、注册流程

1. 向佛山市民政局提交名称核准申请,提交资料包括:

  • 申请书:内容应包括举办者或举办单位简介、拟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、成立的必要性和可行性(包括成立宗旨、业务范围)、人员、场地、设备设施情况、注册资金数额、运作资金的主要来源及收入预测等。

  • 举办者基本情况表:包括身份证明、专业资格证明等。

  • 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表。

  • 章程草案。

2. 在获得名称核准后,需向银行申请开设临时验资账户,并转入开办资金。

3.向佛山市民政局提交完整的注册资料,包括但不限于:

  • 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:同意该民办非企业单位申请成立登记并担任其业务主管单位的文件。

  • 场所使用权证明:提供所有权证明,租用的提供租赁合同。

  • 验资报告。

  • 相关表格:包括民办非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表、民办非企业单位设立登记申请书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理(董)事会会议纪要、拟定章程、民办非企业单位理事监事基本情况表、民办非企业单党建工作承诺书、党员情况调查表等等。

4. 审核与登记

佛山市民政局在收到全部有效文件后,将在60日内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。经审核准予登记的,将到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验,核验无误后将发放《民办非企业单位(法人)登记证书》。


三、后续事项

刻制印章:凭登记证书办理刻制印章后,需向民政局提交备案申请。

税务登记:根据需要办理税务登记。

开立银行账户:在银行开立账户,验资临时账户转为基本账户后,需进行民政局备案。

年度检查:每年在规定的时间内,需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提交年度检查报告。


通过以上步骤,可以完成佛山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注册,办理过程中可能出现其它细节问题,如需帮助可以咨询我们协助办理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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